为做好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拟对我司标准厂房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请有意向的单位或个人前来咨询,并参与公开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租门面基本情况
本次标的物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具体情况如下: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标准厂房明细表
二、参与竞租的条件
1、参与竞租者可用于办公、仓储、展示交易、增值加工等项目,不许经营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
2、承租人在承租期间应保持标的物安全,对标的物的维护费用由承租人承担。具体内容以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3、不得利用标的物进行非法交易活动。
三、参与竞租者须知
1、出租的期限:以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最高不超过5年。
2、竞租的方式:以不低于国资办批复价格底价进行公开竞价招租,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同等条件下,原租户可按优先原则竞得。
3、转租转让:不得转租、转让、转借或擅自调换使用。
4、履约保证金:按合同约定租金的三个月收取履约保证金。
5、付款方式:按照先支付后使用的原则,以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与承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6、竞租底价:以不低于国资办批复价格底价进行公开竞价招租,从第二年开始租金价格按签订实际合同价格每年递增3%。
7、竞租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8、报名时间和地点:2019年11月1日至2019年11月6日14:00时止;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环道东路6号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9、竞租人报名时应向招租单位提交:
(1)合法的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须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投标报价文件。
四、合同签订
1、公告时间结束后,意向承租人根据先选先租的原则缴纳保证金后签订租赁合同。
2、若为单个承租人的,缴纳保证金后,直接签订《租赁合同》。
3、若为多个承租人竞租的,由公司进行协调其意向租赁物业的坐落;如协调不成的,则由公司组织公开竞价招租,确定承租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彭街道环道东路6号
联系人:梁老师
电 话:18996426696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