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比选文件
(第二次)
一、 投标人服务内容
1.投标人主要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食堂配送蔬菜类、肉禽蛋类(包含冻品)、水产类、干副食调料类、米面粮油类、水果类、日用百货类及食堂所需的零星物资。
2.投标人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执行常态化采购任务,采购人每日19时前报送次日供货清单给配送商,投标人派专人于每日7时00分前将配送货物送达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食堂;其中应急采购任务(突发事件保障)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至指定地点。
3.投标人应免代购费为采购人采购所需的相关餐饮物资。
4.投标人要在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设立物品储存点,每周需维护2次,每次维护时间不得少于5个小时。
5.本次采购的物流基地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期限为自签合同之日起期限1年,合同暂定价145万元。
二、采购清单
商品名称 | 服务内容和要求 | 配送地址及配送方式 | 用餐人数 |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食堂物资配送 | 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食堂提供食材配送服务:蔬菜类、肉禽蛋类(包含冻品)、水产、干副食调料类、米面粮油类、水果类、日用百货类及食堂所需的零星物资。 |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公路物流基地环道东路6号或采购人指定地点;工作日配送及配合采购人加班接待食材配送。 | 预估130人的早餐、午餐、晚餐及加班接待餐 |
备注 | 本次采购的物流基地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期限为自签合同之日起期限1 年。 |
三、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商品价、运输费(含装卸费)、人工费、宰杀费、保险费、税费等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的所有费用。因成交中标人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2、本次报价按种类折扣系数报价:分为蔬菜类、肉禽蛋类(包含冻品)、水产类、干副食调料类、米面粮油类、水果类、日用百货类,其中按种类报价权重系数占比蔬菜类为16%、肉禽蛋类(包含冻品)为45%、水产类为3%、干副食调料类10%、米面粮油类为10%、水果类11%、日用百货类5%,另食堂所需的零星物资不纳入折扣系数范围,按市场价据实结算。
3、本次投标报价以“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5号1栋B1层新世纪百货(龙洲湾店)价格为基准(特价商品除外)”,总折扣系数必须小于或等于 0.95(折扣系数按四舍五入最多保留小数点后2位)。
4、本次投标报价表格如下:
种类 | 权重(%) | 单项折扣系数 | 总折扣系数 |
蔬菜类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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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禽蛋类(含冻品) | 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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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类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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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副食品调料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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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面粮油类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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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果类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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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用百货类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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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某投标人在满足第三条报价要求中的1,2,3条款的基础上,承诺本项目包含的蔬菜类给予采购人15%的价格优惠,那么该投标人的蔬菜类单项折扣系数就填0.85,肉禽蛋类(包含冻品)、水产类、干副食调料类、米面粮油类、水果类、日用百货类单项折扣系数填报方式同上; 2.总折扣系数计算方式为:总折扣系数=蔬菜类权重*单项折扣系数+肉禽蛋类(含冻品)权重*单项折扣系数+水产类权重*单项折扣系数+干副食品调料类权重*单项折扣系数+米面粮油类权重*单项折扣系数+水果类权重*单项折扣系数+日用百货类权重*单项折扣系数 3.当投标人填报的单项折扣系数计算出的结果与总折扣系数不一致时,按照单项折扣系数为准,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否则扣除投标保证金并取消投标资格。 |
四、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9000.元(请各投标人一次性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2.潜在投标人通过转账、汇款等非现金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划转至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账户内(投标人须在进账单上注明项目详细名称及用途),到账时间截止2020年9月11日10时30分。潜在投标人转账后,于2020 年9月11日 10时 30 分之前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基本开户许可(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入账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及相关资格证书前往采购人处开取收据或者收据证明,潜在投标人须自行考虑银行转账所需时间,若潜在投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办理完成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保证金收据或收据证明具体联系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60089)
户名: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账号:5000 111 36000 5020 7510
开户行:建设银行巴南支行
3.开标现场投标人应携带打印好的保证金入账凭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加盖鲜章)、采购人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否则视为废标。
4.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4.1中标公示发出10日后,退还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自行开具相关收据并携带打印好的基本开户许可证交于采购人处);
4.2合同签订完成后,退还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自行开具相关收据并携带打印好的基本开户许可证交于采购人处);
4.3未按上述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按废标处理;
4.4若投标人未按照前述要求提供相关收据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退还,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为竞争性比选的有效约束条件。中标人应向我司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145万元*(中标系数/0.95)*10%(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时向采购人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未能按期缴纳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保证金不计利息)。
在投标人履约完成后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一)中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二)中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比选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六)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七)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注:缴纳账户同投标保证金。
六、低价风险担保
1.为防止潜在投标人恶意低价中标,凡总折扣系数低于0.8的中标人,在提交履约担保的同时,必须另行向采购人提交低价风险担保。
2.低价风险担保金额=145*(0.8-中标折扣)*3(单位:人民币万元)。
3.低价风险担保缴纳形式:现金转账。
4.低价风险担保缴纳时间: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无异议)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若未按时缴纳低价风险担保,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不在约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视为其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低价风险担保不予退还。
5.担保责任:中标人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完成定点配送内容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履约过程中,中标人以中标价过低为由,提出不能履约或不能完全履约的,低价风险担保不予退还。
6.低价风险担保的退还时间:按合同条件履行合同至合同结束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7.低价风险保证金账户:户名: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开户行:建行巴南支行;银行账号:5000 111 36000 5020 7510。
七、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在按第五、六条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后30个自然日内签订合同。
八、商务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需体现农副产品、蔬菜、日用百货、食品销售的能力。(原件备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7月-2020年7月的纳税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格式自拟);
6.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农副产品销售。(投标人如存在合并、更名等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人员要求:为采购人服务人数不少于4人(包含:管理人员1人,采购员1人,配送员1人,结算员1人,其中配送员和采购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至少1名职工具备食品检验员资格);
9.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巴南区外,其必须有注册地在重庆市巴南区的全资子公司或承诺中标后在重庆市巴南区注册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销售),并由该全资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完成履约。投标人为该全资子公司对采购人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九、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所有商品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投标人应作退货处理。
2.因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投标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全部法律责任。
3.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投标人应主动与采购人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需要。
4.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投标人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调换,应不影响正常工作。
5.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有义务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十、货品验收方式及标准
(一)验收方式
1.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应在投标人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质量不能达到收货标准,采购人拒收配送物资,投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当场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损失。
3. 采购人组织定期或不定期货品抽检和送检。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无条件退、换货外,需按双方约定予以处理。
4. 因验收货物时不能直接判断质量的(如西瓜等),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商品,投标人应作退货处理。
(二)验收标准
肉类须提供合法检验检疫证明;干副调料、冻品等物资包装完整,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和QS标识齐全清晰;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1. 鲜肉类:必须是放心肉,肉身须盖有卫生检疫章,提供有关检验合格证明;肉品须表皮洁净、新鲜、无异味;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 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2.水产类:必须鲜活,按采购品种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按要求现场宰杀干净。
3. 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优良、包装完好、无异味、无杂质;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4.禽肉类:新鲜、色泽正常、肌肉有弹性、内脏干净;须为供货前12小时内宰杀;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5. 禽蛋类:鲜新、无破损、无臭蛋、色泽光滑;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6. 蔬菜类:蔬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蔬菜类成熟度适中、新鲜脆嫩、无虫、无黄叶、无杂质,无农药残留超标;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7. 油、米、面粉、调味品、干货和其他类物资等:须从正规厂家或专业机构处购买(或生产),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有商标牌号,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有QS标志。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害,包装完整。
8. 水果:水果须根据季节变换实施跟进,色泽鲜艳,形体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异味、虫蛀、寄生虫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和国家标准。
十一、询定价及结算原则
(一)询定价
1、采购物资蔬菜类、肉禽蛋类(包含冻品)、水产类、水果类原则上每月询定价1次,干副食品调料类、米面粮油类、日用百货类商品原则上每半年询定价1次;食堂所需的零星物资可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调整询定价次数。
2、每次询定价的时间为自然月的30日左右14:00前,采购人根据服务要求的定价条款以“重庆市巴南区龙海大道5号1栋B1层新世纪百货(龙洲湾店)价格为基准(特价商品除外)”对下月即将采购的货品进行询定价。
3、投标人对询定价有异议的,由双方共同对超市询价价格复核。
4、市场无法询定价的个别品种或采购人有特殊要求的货品,可参照其他市场售价,酌情处理。
(二)结算原则
1、每日配送的货物必须有纸质版配送单,以投标人、采购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共同验收签字为准,对于不合格的货物必须退换至符合采购人要求。
2、按月结算:
货物配送单价=超市的询定价*第三条报价要求中的单项折扣系数;
‚货物配送数量以投标人、采购人和食堂管理人员共同签字确认的纸质配送单为准;
ƒ货物结算价=货物配送单价*货物配送数量。
3、投标人的财会人员应在每月的5日前提交上月的结算清单(节假日顺延,包含电子版的分类汇总的货物结算单),由采购人与投标人及时对账上月的配送清单(每月10日前,配送单上价格、月底结算价格与询价表上价格一致,节假日适当顺延),于每月15日前由投标人开具与货物结算清单一致的正规发票,采购人取得合规的发票后才支付款项。若投标人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承包人不仅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必须按约定开具合法发票。
十二、付款方式
采购人按月据实向投标人支付采购费用。
十三、其它
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十四、评选方式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2020年9月1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递交文件地点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办公室(联系人:耿老师,联系电话:02362860089)。
2.递交比选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9月11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比选函及资格审查材料按资审要求提供,须各自单独装订成册,字迹、资料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格式须采用比选公告后附格式,否则按废标处理。
4.投标文件组成:相应资质证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复印件加盖鲜章,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招标文件确认书、承诺书。按本段文字罗列顺序装订成册后加盖单位鲜章。(本次比选对比选文件袋的规格、材质均不做强制性要求,但应满足本条所述的装订要求,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比选文件)。
5.本次将采用综合评分法选定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单位,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如遇评审分相同情况,取报价较低者为靠前名次。若仍出现并列情况,则按照抽签方式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抽签方式为评标现场抽签,抽签评判人为现场评标专家),满分为100分。根据上述评标原则,分值安排如下,具体评分准则见附件。
十五、评标办法
1 | 分值构成 (总分1OO分) | 1.1投标报价40分; 1.2技术部分10分; 1.3商务部分50分。 | |
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投标报价 | 2.1所有投标人(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则投标总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除外)的投标报价中,所有有效投标报价取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总报价的评标基准价。 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3 | 评标程序 | 3.1按照本章2.1项计算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3.2按本章评标办法第3.1款至3.3款规定的程序进行评审,并按本章第4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投标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标候选人。 3.3经评审后,合格的投标人少于三个时,如果评委会裁定仍具有竞争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评审,推荐一名或二名中标候选人;如果评委会裁定明显缺乏竞争的,可以否决全部投标,采购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 |
4 | 投标报价得分 满分(40分) | 投标报价A(40分) | 4.1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投标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的得本附表4规定分值的满分40分。在此基础上,投标报价与评标准基价相比,每增加1%扣1分,每减少1%扣0.5分,扣完为止。 4.2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4.3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技术部分满分(10分) | 质量安全保证措施B(5分) | 4.4中标人提供“质量安全保证措施”,包含但不限于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措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等有关内容; 4.5评审小组根据中标人提供的上述措施的可行性、完整性、全面性、细化程度进行评审,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或无方案得分为0; | |
应急处理方案C(5分) | 4.6中标人依据本项目实际情况,提供应急处理方案;方案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购人发生突发事件需要增援时,能安排人员组织货源并及时送货;发生因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导致的食物中毒等情况的应对措施等内容; 4.7评审小组根据中标人提供的上述方案的可行性、完整性、全面性、细化程度进行评审,优得5分,良得3-4分,一般得1-2分,差或无方案得分为0; | ||
商务部分满分(50分) | 业绩D (50分) | 4.8中标人为重庆市主城九区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营企业正在实施的年配送额度100万元以上的食材配送服务的业绩,每提供1个得5分,最高不超过50分。 注:提供有效的配送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2020年5月~7月的往来配送单据及发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 |
5 | 投标人得分 | 投标人得分=A+B+C+D |
2、按第1条确定排名若出现并列时,取报价低者排名靠前。若按此仍出现并列时,则按抽签方式确定排名。
十六、中标递补
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递补到第三名候选人仍不符合中标条件,则重新招标),也可以重新招标。
十七、考核要求
1.由采购人成立考核小组以月为单位进行考核,考核基准分为100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合格”等级(小数点后数字四舍五入,下同);
2.达到90分(含90分)以上且低于95分的为“基本合格”等级,以95分为基准分值,每差1分扣除当月食材配送结算费600元;
3.达到85分(含85分)以上且低于90分的为“差”等级,以95分为基准分值,每差1分扣除当月食材配送结算费1000元;
4.累计两次月考核得分低于90分或者单月考核得分低于85分,取消配送资格。
5.具体考核细则如下表:
序号 | 项目 | 考核指标 | 考核说明 |
1 | 货品质量 | 配送货物质量合格 | 出现货物腐烂变质,霉变等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并做退货处理;鲜肉类宰杀时间若超过12小时的,每个单品一次扣5分并做退货处理,鲜蔬菜类若出现黄叶、烂叶、虫蚁较多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水果类出现未成熟的做退货处理,未成熟占15%以上的,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出现其他质量问题的,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出现以次充好、夹带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 |
配送品种、品牌、规格、品质、含水(冰)量等符合约定标准的货物 | 未经同意不得随意更换货物的品牌、品种、规格、型号等,随意更换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冻品按照约定要求无冰或少冰,如超过约定含冰量的,每个单品一次扣2分并做退货处理;配送商以无货品、无利润为由,拒绝配送货物,每个单品一次扣3分。 | ||
配送具备相关产品信息的货物(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 | 货物应有相关产品信息(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QS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检疫票据等),如没有,每个单品每次扣2分。 | ||
配送数量浮动标准 | 一般货物实际供应量在计划数量基础上(每个单品20斤以上),上下浮动不得超过±5%,肉类上下浮动不得超过±1%,如超过相应比例视作违规配送,每个单品一次扣1分(特殊情况商请管理部门同意的除外)。 | ||
抽检管理 | 配送商应每周对配送的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不低于3个品种),抽检结果报送管理方,缺少一次扣1分;管理方不定期对蔬菜类货品进行农残抽检,如不合格做退货(换货)处理,一次扣3分。 | ||
2 | 服务质量 | 配送时间 | 每日所需物资中的肉、家禽、蔬菜类、冻品、水产等须于当日早上7时30分前送达,干副调料两日内送达,应急(特别)保障任务必须按照约定时间送达,迟到30分钟内,每次扣1分;迟到30分钟以上每次扣2分;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3分。 |
漏送货情况,退换、补货情况 | 漏送货在不影响开餐的情况下,每周第一次做警告提醒,第二次起每次扣1分,超过三个品种的每次扣2分;因漏送货、退货等原因导致货物不足的,必须按照规定时间补足货物,因未补足货物影响开餐的(含因时间关系更换菜品、改变制作方式、延误开餐等情况)一次扣4分。 | ||
3 | 订单处理配合 | 价格确认订单处理配合 | 接到管理部门定价表后如有异议,必须于24小时内按约定格式回复,不按照规定时间回复的,视为无异议,管理方将按照定价表执行;不按约定格式回复的,一次扣分1分。价格经双方确认后配送商须在1日内签字确认,超出约定时间的一次扣2分。 |
对账及结算 | 配送公司财会人员与采购方及时对账处理当月的配送清单(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相应结算清单以及电子版汇总表等,送货单上价格、月底结算价格与询价表上价格一致)。 ,因配送商原因延误一天扣1分,以此类推,最多扣5分;每月对账确认后,配送商应在每月15日前开具正规发票,每逾期一个工作日扣1分。 | ||
4 | 人员车辆管理 | 员工健康、个人卫生管理 | 员工需衣着整洁,个人清洁卫生干净,不符合要求一次扣1分;抽检配送员工的《健康证》,如没有的一人次扣2分,并劝离工作岗位。 |
配送车辆管理 | 配送物流车必须干净整洁,外观破损或车内有明显异味一次扣0.5分,车内脏乱差一次扣1分。 | ||
人员管理 | 人员应执相关岗位资格证书,将人员配置的基本信息、身份证复印件、相关岗位资格证书送达采购人公司备案,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每缺少1人次或无招标方案里相关资格证书的,缺少一个扣5分。人员变更的,应在变更后5个工作日内,将新资料送达备案,其中配送人员变更的因提前5个工作日书面告知采购人并将新的配送人员资料及相关证件提前送达采购人,未按规定送达人员资料,每出现1次,扣2分。 | ||
应急任务 | 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应急保障任务,每次扣4分。 | ||
5 | 其他 | 代购物资 | 一般性物资,急需物资按采购人要求在约定时间内采购到位,每个单品逾期一天扣2分,最多扣10分;采购人提供代购物资样品的或指定采购地点的,配送商须按要求采购,未按要求采购的,一次扣2分。大型商超以外代购物资,所报价格不得虚高(偏离市场价20%以上),虚假报价一经查实,每查实一个单品扣1分。 |
履行合同约定情况 | 合同、招标文件、应标文件、中标人承诺书等约定或承诺的相关事项,未完成一项每次扣2分。 | ||
其他 | 违反机关管理规定被通报一次扣5分。 | ||
6 | 加分项目 | 应急任务 | 顺利完成1小时内的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4分;顺利完成2小时以内应急保障任务,每次加2分;顺利完成综合(大型)保障任务每次加4分。 |
十八、采购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耿老师
联系电话:0236286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