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概况
(一)项目业主: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纵三路普洛斯处新建围墙工程。
(三)规模及内容:在公路物流基地纵三路普洛斯处新建砖围墙约510米,高2米。
(四)工期要求:十五天。
(五)质量目标: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二、比选方式
(一)本次比选公告发布在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官网(http://www.highwaylogistics.org/),凡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此次比选。
(二)由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评审小组进行竞争性比选,确定中标单位。
(三)凡有意参加本次比选的单位,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于2017年12月20日14时30分之前按资比选公告要求将资格审查材料及比选函一并递交我司。
(四)资格审查材料按资审要求提供,须装订成册,字迹、资料文件内容须清晰可辨。
比选函应当密封在文件袋(信封)中,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写明项目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项目业主有权拒收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文件。
三、资审要求
参选人必须具备的资质条件和能力:①房屋建筑专业资质三级②有效营业执照③独立法人资格④2015年1月至今承担过已完工且验收合格的类似业绩1个及以上(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意见书或业主证明等)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提供复印件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四、最高限价
249674.26万元,其报价不能高于最高限价。
五、评分标准
合理低价法:报价最低的作为比选第一中标候选人。
六、评标
评标过程中,评审小组根据提交的比选函及评分标准进行计算,并宣布中选候选人。
(联系人:卢文 电话18725704166)
2017年12月18日
附件一
封 面
***********************项目
资 格 审 查 材 料
参选单位:****************
二〇一六年**月**日
附件二
相关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
附件三
封 面
***********************项目
比 选 函
参选单位:****************
二〇一六年**月**日
附件四
比选函
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项目,并自行踏勘现场了解了项目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总价(大写) 元(¥ )作为本次比选报价,该报价包括了完成该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利润、风险、税金等所有主要、辅助工作费用。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如我方中选:
(1)我方承诺按贵司要求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此承诺,若因贵司及其他原因取消本项目,我司自愿放弃该项目,并不追究双方经济及其他责任。
6.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网址: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附件五
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 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资格审查材料、比选函、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 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