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食堂食材配送项目比选文件》质疑回复及比选文件补遗通知如下:
答疑部分:
质疑:第八条商务条件中,第6款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地在重庆市巴南区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农副产品销售。(投标人如存在合并、更名等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我公司认为该要求对注册地在巴南区之外的潜在竞标企业不公平,且与合同的履行无关。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我司经慎重考虑,对第八条商务条件中,第6款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注册地在重庆市巴南区的独立法人,经营范围须包括农副产品销售(投标人如存在合并、更名等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更改为“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经营范围必须包括农副产品销售(投标人如存在合并、更名等情况,需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补遗部分:
1.在第八条商务条件中增加第9款:若投标人注册地在重庆市巴南区外,其必须有注册地在重庆市巴南区的全资子公司或承诺中标后在重庆市巴南区注册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农副产品销售),并由该全资子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完成履约,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等费用(投标保证金除外)由该全资子公司缴纳。投标人为该全资子公司对采购人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比选文件递交时间顺延至:2020年8月28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
3.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到账)、开取收据或者收据证明等投标保证金相关手续办理、递交比选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统一顺延至2020年8月28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采购人:重庆公路物流基地建设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