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参与竞租单位:
现对《石家坝社地块(部分)公开招租公告》补遗通知如下:
1、在第三部分“参与竞租者须知”中,将第2条:“若该方案未通过由南贸公司组织的评审小组审核,则本次竞租则视为无效。”更改为:“若该方案未通过由南贸公司组织的评审小组审核,则该竞租文件则视为无效文件。”
2、在第三部分“参与竞租者须知”中,将第3条:“承租后实际建设情况与竞租审核方案保持一致,若擅自改动设计方案或实际建设情况及用途与审核方案不符的,南贸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关系,且承租单位需在15日内无条件退场。”更改为:“承租后实际建设情况与竞租审核方案保持一致,若擅自改动方案或实际建设情况及用途与方案不符的,南贸公司有权无条件解除租赁关系,且承租单位需在15日内无条件退场。”
3、在第三部分“参与竞租者须知”中,将第6条:“因合同中止或租赁期满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单位须将场地附加固定设施(如:围墙、出入口等)完整交还至南贸公司。”更改为:“因合同中止或租赁期满导致合同解除的,承租单位须将场地附加固定设施(如:围墙、出入口等)完整、无偿交还至南贸公司。”
在第三部分“参与竞租者须知”中,将第5条“出租期限:以南贸公司与承租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最高不超过3年。”更改为:“出租期限:3年,最终以南贸公司与承租单位签订的书面协议为准”。
特此通知
重庆南彭贸易物流基地开发有限公司
2020年8月21日